王田海检察长向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检察工作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海埂会堂举行
王田海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王田海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月23日下午,海埂会堂华灯璀璨,花团锦簇,整个会场洋溢着庄严、热烈的气氛,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这里隆重举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田海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接受省人大代表的审议。
王田海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5385人,起诉40894人。大力促进藏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积极建立健全与周边国家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维护边境安宁的司法协作机制,为“桥头堡”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预防和化解涉检信访,从源头上防止新的矛盾产生。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省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强化诉讼监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各项诉讼监督工作的经验先后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三是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置于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协调发展。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45件154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7亿余元。对各行业系统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8420次;四是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五是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95个集体、8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人当选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人被评为“全国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2人被评为“全国十佳反渎侦查业务标兵”。基本实现三年全部化解“两房”建设旧债的目标。
报告提出, 2011年全省检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要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涉农、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水平,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效应,为经济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二是继续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总结推广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检察环节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工作的全过程,高度重视人权保护,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
根据会议日程,人大代表将分组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于1月25日下午进行表决。
宣传处:王翠云、李文婧、李志强
20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