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网上造谣”入刑考验现实执法

01.11.2015  12:01

    许多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法规,将在这个11月开始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于11月1日生效,“医闹”“网上造谣”“找人替考”等行为将从行政处罚正式入刑。

    “医闹”“网上造谣”入刑备受各界关注,因为这两者都是当下愈演愈烈却掺杂着复杂成因的社会现象。毫无疑问,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给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都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在此情形下,各地医院也被迫纷纷“武装”起来,有让医生戴钢盔的,有给医生发棒球棒的…… 对此,不由得让人既对这些医院遭受的“医闹”抱有同情和无奈,亦让人深思其背后的根源。

    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操作惯例,当前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是患者和医院之间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第二是患者将纠纷提交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行政机关处理;第三是患者诉诸司法渠道。

    “医闹”入刑的司法考量,其实就是倒逼医患纠纷尽快纳入到司法渠道,患者如果真要维权,需要通过司法诉讼来进行,而非采取自身或雇佣专业“医闹”破坏医院正常秩序的过激手段。

    但必须指出的是, 除了某些“医闹”的职业性行为外,也有一些“医闹”事件,可以视为民众对于不尽合理的医疗体制和医疗纠纷处理方式的反抗。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医疗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危害,但是,还是明显带有对正义原则进行自我救济的公民行动特点,可谓“其情既怒,其状且悲”。

    因此,对“医闹”动用司法惩戒手段当然是必要的,但并不能彻底解决这种因为不合理的医疗体制而结下的恶果。有关部门更需对此现象背后的体制性症结进行反思和改革。

    而“网上造谣”入刑,则是对网上信息紊乱的一种纠偏。马克·吐温曾说过,“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就已经跑遍半个地球了。”这句话同样是网络谣言的形象描述。近年来,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深受网民的关注和热捧,给网络谣言的快速传播提供了平台。

    尽管抵制网络谣言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辟谣机制,但每位市民面对网络谣言都要冷静,不要做网络谣言的传播者,而是要做网络谣言的粉碎机。譬如不少网络谣言,往往反复出现,只不过是换了个马甲再次出炉。也就是说,只要网友事先保有存疑的态度,通过网络搜索进行验证,就能发现其为谣言。

    因此,面对“网上造谣”入刑带来的法律风险,网民最需要做到的就是提升辨识和反省能力。

    不过也要指出,司法机关对于网上谣言的划界与定性应更加科学完善,尤其是险情、疫情、灾情,都属于突发灾难,影响面广,带给人们的心理冲击巨大。因此,可能会存在某些人因为恐慌、信息接收不对称以及获得信息过于碎片化,而造成判断失误,发出所谓“谣言”。因此,对于此类明显属于无心之失或者人性常态的“传谣”行为,司法机关应有更为充分的调查取证过程,以及更严格审慎的结论依据,既不放过一个蓄意造谣的涉嫌违法者,也要适度宽待一些误传谣言的普通民众。这考验着执法者的现实智慧与监管艺术。(毕舸)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