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莅临云南督导

10.12.2014  15:45

              近日,以中国保监会财险部何浩副司长为组长的督导组一行8人,对我省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召开了省、昆明市、石林县三个汇报会,实地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和石林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督导检查组认为云南省按《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初步遏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能力逐步增强,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针对存在问题,何浩要求要积极探索,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建立“三调解一保险”的制度体系,要求重点落实四项工作:一是落实深化医改措施,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坚持“三医联动”,加快推进医改,通过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等措施,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规范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强化院内投诉接待处理,落实二级以上医院投诉接待专门部门和人员,化解医患矛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二是严厉打击、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警医联动,会同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行为,对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市要在“平安医院”考核工作中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一票否决。三是延伸服务,完善第三方调解和赔偿机制。探索建立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人员、场地、运行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完善职业规范和收入分配机制,加强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医疗机构与调解组织、承保机构信息互通、有效衔接,确保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的早期介入,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分担医疗风险。同时,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开展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督促检查、事后调解理赔等工作,加强医疗风险管理,把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宣教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权的典型案例。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涉医违法犯罪案(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宣传医务人员崇高医德医风和救死扶伤精神,弘扬正气,形成尊重医生、尊重医学、尊重生命的舆论导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卫生厅 发布人:5300000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