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疗废物大多集中处置 市三院每年交75万处置费

11.11.2014  10:27

红联村一废品收购站非法收购医疗废物,被警方查处。

    昨天,曝光红联农贸市场附近有废品收购站回收医疗废物后,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那么,一般诊所、正规医院如何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相关部门又如何监管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医疗废物属危险废弃物,其危害性难以估量,如处理不当,将造成环境污染、疾病传播。

    诊所

    医疗废物由处置中心统一回收

    目前,在昆明,无论医院或诊所,医疗废物均由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晓公司)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我们一般会将这些医疗废物运至富民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然后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垃圾的车子也会每天进行消毒。”该公司工作人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昨天,船房村、金刀营村等多个城中村沿街诊所的医生均表示,正晓公司每天都会准时来回收医疗废物。

    “哪敢卖啊!卖那东西是违法的!以前偶尔有收垃圾的人骑着三轮车来收,都被我们拒绝了。”船房老村一家诊所的一名男医生说,“听说很多无良厂家将医疗废物制作成儿童玩具、塑料杯子、塑料盆、塑料桶等用品,这是非常可怕的,万一塑料没消毒干净,人用起来非常危险。

    不过,仍有少数小诊所铤而走险,将医疗废品私自卖出。“这些小诊所私自将医疗废物卖掉,不仅省去了医疗废物处置费,还能卖一点钱,这是利益的驱使。”船房老村另一家诊所的医生说,“这些私自售卖医疗废物的诊所,大多数都是无证经营的黑诊所。

    “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很多病人都是在家输液,输完后就把针管等随便一扔,和普通生活垃圾放在一起,这很不安全。”一家诊所的医生说,“最好的办法是,诊所回收这些废弃物,然后再进行合法处置。我就是这样做的。

    市三院

    医疗废物处置费每床位每天3元

    正规医院如何处理医疗废物呢?以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例,该院每天产生380公斤左右的医疗废物,他们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有严格的流程。

    “首先,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用医用防刺破的塑胶袋和专门装损伤性废品的利器盒进行收集,之后由护士分类。”该院控感办主任张一琼介绍,分类后由保洁员进行封口、贴标签,标签上需要注明医疗废物的性质、重量,以及责任人姓名。而后,保洁员会把这些医疗废品转运到医院的暂存地,与暂存地负责人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

    “正晓公司每天早晨9点多会开车运走医疗废物,集中送往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张主任说,每天的医疗废物运走后,保洁员将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消毒。据了解,市三院每年向正晓公司缴纳约75万元的医疗废物处置费。“按床位收取,每个床位平均每天3元多。

    对于参与到医疗废品收集环节的所有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医院都会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流程、职业防护、应急处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即便流程如此严格,医院仍有难处。“目前比较困难的是公共区域的管理。”张主任说,很多病人出了科室就不会按照医院的指示投放垃圾,“虽然医院的大厅或楼道里都有专门的垃圾桶,上面指示纱布、棉签可以投放在此处,但大部分病人不会注意,随手就丢到外面。”她希望大家以后注意这个问题,方便工作人员收集医疗废物。

    卫生部门

    部分医院为省钱使用普通垃圾袋

    医疗废物的院内监管由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负责。该局医疗卫生监督处处长张春介绍,市卫生执法监督局目前采用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监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主要监督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存放,是否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医源性污水排放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

    “近段时间的检查中,问题比较多是一些医疗机构没有使用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袋。”张春说,由于医疗废物专用袋是可以防刺穿、防腐蚀的,因此成本较普通垃圾袋贵了很多,部分医疗机构为了节省成本就用普通垃圾袋代替专用袋。“针对这些违规行为,市卫生执法监督局会依据规定进行处罚和整改。

    另一个监管医疗废物的单位是环保部门。“辖区内可能回收医疗废物的废品收购站是我们的监管重点。”西山区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平日里,我们采用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其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有回收和买卖医疗废物的行为,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较轻、数量较小,一般进行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如果数量较大,影响比较恶劣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市民若发现此类现象,可拨打110和12369举报投诉。

    提示

    输液瓶 不属医疗废物 但回收后 不能用于原用途

    昨天不断接到市民反映,某某地方也在回收“医疗废物”,希望记者前去查看。

    原来,市民反映的“医疗废物”均为输液瓶。对此,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包括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不过,“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工作人员说。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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