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参保不必再回原籍地 在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就能办理

12.11.2015  00:31

    昨日,昆明市医保中心主任李卫明做客春城热线答听众提问时表示,从今年开始,市民不必再回到原籍地缴费参保,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成年人还需提供《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未成年人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就可就近就便地到社区、村委会办理。

    此外,针对异地就医报销不畅的问题,昆明市人社局下发了新的《市直为民服务窗口经办业务流程》,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1.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审批备案时,由原来需要提供两家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的证明,调整为只需提供一家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可(注:参保人所转异地就诊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此项业务在老城区和新城区都可办理,老城区经办地点在民航路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医保窗口,新城区经办地点在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医保窗口。

    2.参保人办理异地安置及长期驻外审批备案手续时不需再提供户籍(居住)证明和单位证明,只需由单位经办人填报《昆明地区长期驻外和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即可。

    3.转外就诊和长期驻外异地安置两项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时,不需再提供出院证或出院小结。

    4.全面简化“两特病”门诊用药备案手续。原“两特病”参保人因出差、探亲等特殊情况门诊用药超过15天量时,需提供出国机票、签证、身份证、医保卡、单位证明等到所属医保中心开具情况说明后才能到所选医院开药,现在只需参保人提供单位情况证明到医院医保科备案后,医生即可根据病人情况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开药。(云南信息报 记者朱虹)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