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检察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5.03.2016  12:00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检察干警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水平,近日,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举行纪律作风教育暨2016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签字仪式。

  会上,该院干警专题学习了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的细则》、通报了《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及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分析》《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让干警切身感受贪腐的严重后果,为干警们敲响了警钟。

  学习结束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志荣全面回顾了2015年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并针对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情况对全院纪律作风方面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同时强调,全院干警一是要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负起责任,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好头。党组将研究由每个党组成员轮流值班,对全院的纪律作风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今后考核公务员、绩效等重要依据。二是要在全院营造团结干事氛围、切实提高执行能力。工作中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表里如一,结合实际创造出工作亮点。三是要全面抓好队伍建设。以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将检察工作推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同时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单位。四是要强化办案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保密意识。

  专题学习后,检察长与党组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院干警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明确了从领导干部到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岗双责”职责,强化了干警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意识,增强了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有效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该院多年来致力于纪律作风建设,2014年以来,已经连续两年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