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17.07.2015  12: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鹤庆北衙4000t/d选厂东侧)。 

建设性质:改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年处理原矿90万t的选矿厂,日处理能力为3000t/d。 

产品方案:强磁选铁精矿38610t/a、弱磁选铁精矿62550t/a、黄金987.9kg/a。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308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7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75万元;环保投资276万元,占总投资0.89%。实际总投资35383.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2.96万元,占总投资 6.76%。 

建设内容:包含选矿、解吸电积等生产车间及供电、供水、通风、机汽修、化验、生活福利等辅助设施的建设。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立项与环保审批 

2012年8月,为充分利用北衙矿区在多年采矿生产过程副产的不符合入选要求但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铁多金属矿石资源,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回收其中的铁、金、银等金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解决矿石堆存带来的环保、占地等问题,北衙公司委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完成《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 

2012年10月,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放该工程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125329320810005。 

2013年5月,昆明理工大学编制完成《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013年11月21日,云南省环保厅以云环审〔2013〕363号,对《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作出批复,同意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并提出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要求。 

2014年6月27日,大理州环保局以大环评管〔2014〕53号,同意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试生产。 

2014年9月30日,由于试生产期不能完成验收监测工作,大理州环保局以大环评管〔2014〕73号,原则同意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试生产延期。 

综上所述,北衙公司扩建工程充分考虑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恢复生态等措施,采用国内先进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实行清洁生产,环评、试生产等文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环保机构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成立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和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健康安全环保问题,成员由公司经营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公司设立专职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安全环境卫生部,负责公司日常各项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为专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任免。 

公司建立了各部门指派专人组成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队伍,从事本部门内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并协助安全环境卫生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生产和健康安全环保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实际,持续建立和完善健康安全环保制度体系。目前,已建立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50余项,应急救援预案20余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70余项,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199项,危险源点辨识50余项等,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环保工作正常运行。 

3)环保设施运行检查及维护情况 

经查阅资料及现场核实,北衙公司扩建工程环保设施实际建设按环评及设计要求落实,已建成环保设施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目前工程及配套建成环保设施生产工况已达设计能力的80%以上,各项环保设施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维护,经调试配合现运转正常,污染治理满足环保要求。 

4)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情况 

木屑:产生量较少,送到食堂焚烧处理。 

炭泥:解吸电积后的贫炭会定期进行筛分再生,贫炭和水排至车间内部的沉淀池内。沉淀池中沉淀下来的为炭泥,主要成分是碎炭,含有一定的金银等贵金属。根据本项目的运行管理统计,车间炭泥的产生量一般为45t/a。炭泥中含有一定的金,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公司将炭泥袋装置于炭泥储存区内,定期销售给其它公司。 

尾矿:选厂每年产生的尾矿量约为79.884万t,服务年限内排出的尾矿总量是639.072万t。尾矿中铁金属含量高,此外,尾矿中含氰化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尾矿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共产生807kg/d,242.1t/a(以年运行300d计)。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委托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北衙公司扩建工程固废处置符合环保与卫生管理要求。 

5)项目环保对策措施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经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核查,归纳项目环评批复共9条要求均得到落实、全满足要求;项目环评报告书共提出7方面环保对策措施,完全落实满足,符合环保要求。此外,经调查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纠纷与投诉,也未有受过行政处罚。 

6)排污口规范化 

根据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规定,北衙公司按要求完成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废气排污口等标志牌设置。经现场核查,北衙公司排污口规范化基本满足环保管理要求。 

7)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改造工程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粉尘,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固废规范处置率100%。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2014年11月25日至27日监测期间,记录生产工况,实际正常生产期间产量为铁精粉107250kg/h、黄金0.682kg/h,分别达到设计生产量铁精粉117847kg/h、黄金0.694kg/h的91.0%和98.3%,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要求,监测结果有效。 

2)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 

按《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表5标准限值,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即,废气有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浓度20mg/Nm 3 和烟(粉)尘(颗粒物)浓度100mg/Nm 3 考核: 

1、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原矿破碎含尘废气滤筒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3.49~6.91mg/Nm 3 ,达20mg/Nm 3 标准限值要求; 

2、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粉矿筛分板式给料机落料仓含尘废气滤筒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2.90~10.9mg/Nm 3 ,达20mg/Nm 3 标准限值要求; 

3、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炭再生含尘烟气吸收塔排气筒出口烟(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13.4~44.5mg/Nm 3 ,达100mg/Nm 3 标准限值要求。 

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即,废气有组织排放氨速率4.9kg/h和氯化氢(HCl)浓度100mg/Nm 3 、速率0.26kg/h考核: 

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解吸电积含氨和氯化氢废气氢氧化钠酸气二级净化装置排气筒出口氨(NH 3 )排放速率0.00106~0.00137kg/h,达4.9kg/h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HCl)排放浓度2.20~87.6mg/Nm 3 、速率0.000751~0.0289kg/h,分别达浓度100mg/Nm 3 和速率0.26kg/h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 

按《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表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即,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粉尘)浓度1.0mg/m 3 、氯化氢(HCl(盐酸雾))浓度0.20mg/m 3 以及NH 3 (氨气) 浓度1.5mg/m 3 、臭气浓度20(无量纲)考核: 

1、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粉尘)周界外浓度0.06~0.31 mg/m 3 ,达1.0mg/m 3 标准限值要求; 

2、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废气无组织排放氯化氢(HCl(盐酸雾))周界外浓度0.184~1.428 mg/m 3 ,最大值超0.20mg/m 3 标准限值6.14倍; 

3、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废气无组织排放NH 3 (氨气)厂界外浓度0.062~0.147 mg/m 3 ,达1.5mg/m 3 标准限值要求; 

4、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废气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10,达臭气浓度20(无量纲)标准限值要求。 

经核查,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及其周边,在验收监测期间并未发生非正常较为明显盐酸泄漏及大量使用和挥发情况。按监测规范确定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氯化氢(HCl(盐酸雾))在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中易受污染及干挠因素较多,会造成数据结果偏差较大。为此,省监测站另行安排了复测。根据复测结果,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废气无组织排放复测氯化氢(HCl(盐酸雾))周界外浓度<0.004~0.060mg/m 3 ,达0.20mg/m 3 标准限值。 

4)厂界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考核: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选厂生产区厂界噪声验收监测12个点位,昼间38.2~51.4dB(A) ,夜间37.6~49.5dB(A),均达标。 

5)废污水水质监测 

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不新建尾矿库,产生尾矿依托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大沙地尾矿库。大沙地尾矿库同时接纳已建4000t/d和本次3000t/d选厂尾矿,采用干堆方式。库内主要产生的降雨淋滤废水,经尾矿库内、库尾调节池和集水池净化沉降深度处理后,泵回作为选矿工艺用水,不外排。该尾矿库具备2.5万立方米的蓄水调节库容,可确保大气降雨积水有效收集回用不外排。 

因此,不对该尾矿库废水水质作出评价。 

6)尾矿渣及解吸电积废水池炭泥浸出毒性及腐蚀性鉴别试验 

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标准限值考核,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选厂尾矿库尾矿渣和经酸浸后中和处理炭泥样品浸出液中所测危害成分均未超出标准要求,由此判定该2种固体废物不属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可按规定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库堆存和暂存间存放并最终定期销售给其它公司进一步利用处置。 

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表4一级标准限值,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内容和要求考核,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尾矿库尾矿渣和经酸浸后中和处理炭泥样品浸出液中所测各污染物除pH值超标外,其余均达标,判定为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现有尾矿库为已获审批的4000t/d技改扩选矿项目配套工程,以及经酸浸后中和处理炭泥暂存间,其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及闭库封场均满足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环保要求。 

7)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相关水质标准限值考核: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区东山河与锅厂河汇后北衙暗河出口汇合处下游500m断面,所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 

8)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 

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考核: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区北衙暗河出口、北莲村泉地下水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 

9)尾矿渣氰化物含量监测 

按《工业废渣中氰化物卫生标准》(GB18053-2000)中的限值,即,氰化物浓度1.5mg/l考核: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破氰解毒后的尾矿渣样品中氰化物浓度在<0.004~0.012mg/l范围,达到破氰状态下1.5mg/l的控制标准限值要求。 

10)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旱地)考核:北衙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区大沙地尾矿库下游农田土壤所测指标,1#样品中有镉、砷、铜、铅、锌5项指标超标,其余3项指标达标;2#样品所测8项指标均达标。对比项目环评期间土壤的现状监测,同样存在项目区大沙地尾矿库下游农田土壤铅超标、排土场下游白莲村锅厂河沿岸农田土壤镉超标、北衙村农田土壤所测指标均达标情况。 

针对项目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超标情况,鹤庆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 

11)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主要为氰化钠、盐酸、硝酸的泄漏、爆炸等,由此造成人生伤害、财产损失与环境风险影响等危害,环评已作相关的环境风险影响专题。北衙公司根据项目建设与生产特点,及其所在地区环境特征,已按相关的安全生产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要求,制定实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相应部门备案(备案登记证号:5329320006,见附件)。 

严格按照安生要求设计和建设尾矿配套输送和回水管网系统,并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制定相关生产管理规程、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对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定期与不定期演练,确保各环节安全可控。 

所制定实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应急救援设施和措施,符合安全生产与环境风险防范控制管理要求。 

12)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公众满意度、支持率及项目可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认同率均较高,总体上支持北衙公司项目建设。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审议后认为,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环保措施按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