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颁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09.11.2015  20:26

    昨天上午,在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大厅,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从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手中接过了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今天起,本市16个区县将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市民今后再申请办理“房本”,领到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东城首颁新不动产权证

    东城区率先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昨天上午,在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大厅,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从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手中接过了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为市民闫女士颁发了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书》。

    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北京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簿证工作正式启动。今天起,北京16个区县将全面启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北京也将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省级单位。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向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是北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而不动产登记证书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记载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没变

    记者翻看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在《不动产权证书》封皮背面有激光防伪标志。据悉,原来北京市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等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但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另据了解,根据市发改委近日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这两项收费标准均与此前执行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保持一致,费用没变化。

     >>便民举措

    证书遗失只需国土局官网发声明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局了解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如果市民手中的产权证不慎遗失,遗失声明无需登报,只需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发即可。

    据了解,过去权利人的权利证书丢失后,要求在本市每日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20天后方可申请补发。现在无需登报,只需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就可予以补发。

     特殊群体享绿色通道和预约上门

    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开通了绿色通道及预约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和现役军人等提供快速直通服务。可享受绿色通道的群众包括:70岁以上的老人、怀孕5个月以上的孕妇、行走不便的残疾人以及现役军人。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重病人等特殊群体,可通过预约提供上门服务。另外,各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饮水机、老花镜及轮椅等便民设施。

     >>新闻背景

    11月6日,北京市国土局联合市住建委发出公告,11月9日,北京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北京各相关部门分工将按照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予以区分,同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但上述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同时,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农委等单位作为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会进一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后,为了方便群众,北京各区县原则上以现有的房屋登记中心办公场地为基础设立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保留房屋交易窗口,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同址办公。

     原有便民措施继续有效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推出的原有便民措施继续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已办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自行办理所购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2.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动产赠予的,赠予合同无需公证。

    3.购房人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缴纳证明。

    4.房改房遗失补证无需原售房单位出具证明。

    5.业务办理进度可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bjgtj.gov.cn/),办结后短信通知领取证书或证明。

    6.不动产权证书加密。权利人可自愿申请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载密码,有效防范盗卖不动产。(记者王硕)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