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率”小而不为
□ 何 可
7月5日,质检总局约谈3家车企,就“问题气囊”要求其尽快履行缺陷召回法律义务,并表示“将依法行政,对相关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理”。如此措辞,在字里行间透露出质检总局在此事件上的强硬态度:车企必须召回,而且还必须迅速有所行动。
其实,相对于在国外被曝光出的两百多起伤害事故,高田气囊在中国算是十分“安分”的,至今未发现任何伤害事故。也正是因为如此,给了一些企业不在中国市场部署召回的托词,甚至以此为由否认产品缺陷的存在。
如果按照现有数据来计算的话,全球因装配问题气囊而被召回的缺陷汽车总量超过1.2亿,而出现的伤害事故只有239起,也就是说出现事故的概率不足50万分之一。
车企只通过小样本做实验的话,碰不上“问题”的概率显然大,即便是中国的消费者再群情激奋,也只能看着车企拿没有实验数据这个幌子“耍赖皮”。
更重要的是,高田公司已经在上月底申请“破产”,车企作为缺陷产品召回的第一责任人,巨额的召回费用恐怕只能自行承担了,如此一来,车企对于召回这件事的抵触心理进一步加剧。
质检总局对于部分企业“仅提出召回小批量车辆用于试验分析,并未提出有效召回措施”的作法直接予以否定。
质检总局这次提醒心存侥幸的厂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于没发生伤害案例的产品也可以认定产品缺陷。
召回的前提是缺陷,缺陷的核心是不合理的危险,其判定依据的是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又看重什么呢?原来,风险评估所考察的项目中包含两大维度:一个是ppm,即百万分之缺陷率;另一个是后果的严重性。
在高田气囊事件中,尽管在中国市场没有发现事故案例,但是考虑到安全气囊直接关系到驾驶员和乘车人的生命安全的特殊性,参考国际上已经发生的众多伤害事件,所以质检总局出于对消费者安全考虑,要求车企采取召回措施的行动就不难理解了。
当然,问题气囊事件同样也考验着车企的质量责任意识,在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缺陷面前,哪怕再小的概率,车企都不应该回避。从去年底,质检总局“点名”13个汽车生产者到如今的3个品牌的8个汽车生产者,已经有5家开始通过实际行动在消灭消费者的安全风险,也挽救了自己的企业形象。
此外,数据显示,自质检总局发布有关高田气囊安全提示后,没有收到一例消费者的维权投诉。这也提醒我们,中国消费者自身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有待提升,缺陷产品伤害案例收集渠道还有待拓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机制还有待健全。
提醒那些心存侥幸的厂家,召回不仅是一种质控手段,更是一种责任。质量问题是瞒不住的,早日正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早日完成召回、履行责任,才能赢得更大的市场。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