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将设最高限价

15.10.2016  21:09

  14日,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会议决定,昆明市经营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最高限价,公交车辆(含出租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62元/千瓦时,非公交车辆最高限价为0.7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

  根据规划,未来5年,昆明市将建设1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监控运营中心、257个充电站点(充电桩群),共计1456个直流快速充电桩(其中专用480个、公共976个)、8728个交流充慢速电桩(其中专用144个、公共3584个、小区内5000个)。至2020年全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可为960辆新能源大巴、2928辆新能源纯电动出租车、33672辆新能源乘用车提供充电服务。

  会议认为,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有助于昆明市经济社会和新能源汽车发展。通过价格杠杆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商业运营提供价格政策支撑。

  按照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核定,会议决定,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拟按充电电度收取,公交车辆(含出租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62元/千瓦时,非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7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照此价格测算机动车使用电和油的成本,纯电动公交车的百公里使用成本约为燃油公交车的58.7%;纯电动小客车的百公里使用成本约为燃油小客车的52.2%。该服务费标准有效期为2年,到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重新修订发布。

  会议还决定,出台支持昆明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推出生产性扶持奖励政策、租赁补贴政策、出口物流奖励政策、鼓励类扶持政策、对跨境电商的扶持政策、行政审批政策等,对昆明综保区企业给予优惠,切实支持和推动昆明综合保税区及昆明市域范围内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建设和发展。此外,凡国家、省市出台的适用于综保区属地的优惠政策,昆明综保区均可适用。入区企业奖励内容重合时,应遵循“同级资金奖励政策不重复适用,其余政策择优或从优适用”的原则。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完)(首席记者 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