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关注加快发展热点 建议都得到认真落实

26.02.2015  13:19

      在州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州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463件,其中由州人民政府办理的有425件,占91.79%。内容涉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代表建议在推进全州科学发展、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州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充分体现了州人大代表对州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这些代表建议按内容分类为:人事监督方面16件,计划财经方面50件,教科文卫方面72件,农林水方面122件,工业交通经济方面75件,规划建设方面57件,民族宗教和政法方面33件。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对所交办建议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与州委、州人大常委会一道及时召开了州级相关部门和大理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州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对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44个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2014年9月30日,州人民政府办理的42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在州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选择部分建议及答复进行摘登。

加大扶贫工作力度

      ○罗忠智代表提出“加大扶贫工作的建议

      2014年,涉及加强扶贫开发的相关建议有11份

      州扶贫办答复: 一、关于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的问题。州委、州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历来高度重视,长期以来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贫困地区大力支持和帮助,减贫取得明显成效,贫困程度减轻,贫困人口下降。巍山县也与全州一样,通过整村推进、产业开发、整乡推进等一系列专项扶贫措施的落实,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但整体上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几年来,全州投入扶贫资金总量逐年增长,2013年全州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2673.61万元,比2012年84815.17万元增长9.26%,州委、州政府加大了扶贫力度,启动了红河源黑潓江连片特困地区扶贫综合开发,2014年州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新增了1500万元,4月30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省长李纪恒讲话中明确提出,省级财政每年投入的专项扶贫资金按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我省专项扶贫资金30%的比例予以配套。充分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在不断地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二、关于提高整村推进扶持标准的问题。州县扶贫部门已多次向上级扶贫部门反映汇报,要求在经济发展总水平提升、物价、人工工资上涨的情况下提高补助标准,特别是安居房建设,反映更加强烈。建议自然村整村推进补助由15万元提高到30-50万元。从2013年,国家、省逐步转入了以深度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为重点,每个自然村补助为60万元,我州有1152个自然村列入了全省规划扶持范围。2013年省安排大理州37个自然村, 2014年省要求每个县摸底调查10个村,但目前全省还未具体安排各州(市)扶持指标。

      三、关于行政村补助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的问题。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是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工作“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规定每村补助100万元,重点以整合各类资源加大行政村扶持力度为主。我州有283个行政村列入了国家扶持规划范围内,2014年全州二批安排了60个行政村,其中,巍山县安排了6个行政村。

      四关于每户安居户补助由1万元提高到4万元的问题。各级扶贫部门一直在呼吁上级制定新的政策,调整提高补助标准,使安居政策实实在在惠及贫困户,但是一直未得到落实。带来基层干部组织实施安居房建设难度越来越大,越贫困的农户越难以享受到扶贫政策的惠及,与扶贫的本质互为矛盾,因此,我们只有进一步积极努力向上级反映、汇报、请示,争取得到省的重视和支持,逐步完善扶贫政策措施。

      五、关于进一步加大村级互助资金及信贷扶持、产业扶持力度的问题。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从2007年在永平县开始运行以来,试点工作逐年扩大,截止2013年底,全州11个扶贫工作重点都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涉及33个乡镇,57个村委会,157个自然村,组建互助小组495个,参加互助社农户4234户,试点资金总规模2525.28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培养了村民的民主管理能力,提高了村民的创业增收能力和诚信意识。但客观上还存在着试点面小,资金总量不足,与贫困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信贷扶贫和产业扶贫方面,近年来,全州资金规模逐年增长,2014年第一批到户贷款已下达58000万元,超过了去年总规模。产业扶贫省下达我州第一批申报控制数3500万元,占去年总规模的60.4%。巍山县2014年第一批到户贷款4000万元,比去年增加1000万元。

加强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常继雄等十一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请求给予漾濞县山区小坝塘工程建设扶持的建议

      2014年,涉及农村及山区“五小”水利工程的相关建议有28份

      州水务局答复: 根据漾濞县情,在漾濞县范围内尤其是南片山区乡镇争取建设小坝塘及其它“五小水利”工程,对改善山区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用水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州、县水务局一直以来重点要做的一项主要工作。经核实,漾濞县有96件小坝塘列入大理州小康水利2013~2020年山区“五小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其中改造49件,新建47件),工程总投资11483万元,同时县水务局将小坝塘建设作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实施,目前漾濞县已完成三年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计划在漾濞县龙潭乡、鸡街乡、瓦厂乡分三年实施以小坝塘、小水池(窖)、小水沟等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批准立项后,三个年度中央财政将补助建设资金45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240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300万元。我局将积极支持漾濞县 “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立项,争取漾濞县列入第六批重点县建设项目县。随着重点县建设及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漾濞县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将得到较大的改善。

加强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对农业和生态都有积极推动作用。(本报记者 夏传武 摄)

加快乡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出行条件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完善保障了农村公路通畅。(本报记者 夏传武 摄)

      ○莽绍杨代表提出“关于加快乡村公路建设的建议

      2014年,涉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改善条件力度的相关建议有60多份

      州交通运输局答复: 一、加强宣传教育。州交通运输局及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每年在大理州范围内人口聚集地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为公路法律法规,主要目的为爱路、护路,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您所提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根据职能职责的划分,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能职责,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宣传教育活动。

      二、农村公路建设。“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重点实施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建制村通畅工程。“十二五”通村硬化路面工程中的“少边穷”地区车购税补助标准一般为35万元/每公里,2013年起,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通村硬化路面工程车购税补助标准调整为50万元/每公里,在此之前已安排过车购税投资的项目一律不再按新标准追加投资。中央车购税投资补助上限为工程造价的75%,不足资金部分由州县两级自筹解决。

      农村公路通村油路建设项目按规范、标准的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3.5米的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实施,平均每公里造价64.05万元,若按规范、标准的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的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实施,平均每公里造价77.63万元,而目前中央补助资金为50万元/公里,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不能及时拨付配套资金,增大了项目资金的缺口。同时项目征地拆迁较为困难,资金缺乏,为确保项目正常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县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沿老路改建,同时压缩路面宽度及交通工程。

      2013年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大理州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通村油路建设有效路面宽度不得低于4.5米。下一步工作中,对于您所提出的在某些路段完善标准标牌及安保设施的问题,我局将督促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后,逐年从养护资金中予以考虑安排。

      三、农村公路养护。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力度,截止2013年底,大理州农村公路列养里程达16299.002公里,养护经费由省、州、县三级给予资金补助。2010年以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州110个乡镇相继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所,行政村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协管员,12个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都按县市实际设置了内部管理机构。交通部门按照养护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每年安排一定的养护经费到各乡镇,并要求当地政府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以更好地开展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订施行,解决了村道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解决了《公路法》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解决了农村公路“建、管、养”责任主体不明晰、资金来源不稳定、养护管理不落实等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瓶颈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州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及《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了《大理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办法》和《大理州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养护资金主要渠道的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现健全县(市)、乡(镇)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覆盖率、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的具体目标。同时,从2012年开始,率先在宾川县、鹤庆县、弥渡县、大理市试点开展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中心建设,主要开展农村公路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日常养护、病害处治、预防性养护及大中修工程,兼顾其他类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大中修工程,逐步拓展路面清扫、路肩清理、公路绿化和抢险施救业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和养护科技含量,力争“十二五”期间逐步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集约化、机械化、科学化”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我州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力。

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段冬梅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村级卫生室的建议

      2014年,涉及农村基层卫生医疗保障建设的相关建议有8份

      州卫生局答复: 加快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所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了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03年至2007年8月,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43万元,大理市财政投入建设资金500万元,共建设村卫生室284个;2007年至2013年中央、省级财政先后补助资金3336万元,州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1462万元,共建设村卫生室883个,基本实现了全州村卫生室重建一遍的目标。至2012年末,全州1095个村卫生室平均业务用房面积91.78平方米,其中:无业务用房(含租用、借用)村卫生室72个,业务用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122个,60-80平方米的393个,80-100平方米262个,100平方米以上246个。

      就云龙县而言,2008年省、州、县三级财政按照每个村卫生室建设经费5万元、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三室分开”的标准,一次性投资云龙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52个,200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又为云龙县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了5000元的医疗设备,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4500元的标准为云龙县86个村卫生室配备电脑及打印设备,使云龙县村卫生室的面貌得到了焕然一新。但由于历史、经济、地理条件等方面的原因,云龙县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总的来说,还比较滞后,特别是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就医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村卫生室的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所必备的条件,与广大农村居民就医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

      从2013年开始,省人民政府将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列入省政府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2013年补助我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2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87个。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4年州人民政府也将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州政府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州级财政拟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0万元的标准进行配套。为此,州卫生局与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等单位共同制定下发了《大理州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新建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总投资不低于25万元,严格按照九室分开的标准进行建设。目前首批(重点覆盖地震受灾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部分已投入使用。按照州政府的规划,我州将用5年时间,对不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重建。2013年云龙县有7个村卫生室列入建设项目,2014年又争取到1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不达标准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争取早日实现全州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化。

      针对在距行政村卫生室较远、居住较为集中的自然村增设卫生室的建议,积极解决山区群众的医疗保健问题也一直是我州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行政村卫生室原则上按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2014年重新核定村卫生室人员编制时,一次性增加云龙县乡村医生编制15人,现在云龙县平均每个村卫生室有乡村医生2.5人,平均每千人口有乡村医生1.23人,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同时,大理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在村委会所在地或者人群集中的村寨设置1个村卫生室,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委会较远、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酌情增设医疗点,纳入乡村卫生一体化服务管理。”因此,增设医疗点的事情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政策抓好落实,以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就医。

加快养老服务业建设

      ○施怀丽代表提出“关于在我州规划建设大型老年公寓的建议

      州民政局答复: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老有所养”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目标。

      我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规定,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至2013年末,全州有老年病医院3个,230张床位;社会福利院5个580张床位;敬老院39个2732张床位,老年公寓2个108张床位。近两年共争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5个,中央、省、州三级已投入2400多万元,目前21个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其余正在实施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我局成立了课题组,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我州的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及发展政策,目前规划初稿已形成,正在修改。你所提建议属老年公寓、“地产养老”范畴,我州有类似的模式,如较早的大理市下关藏族村、大理才村美国、台湾村、双廊、喜洲也有类似的养老聚居区,采取方式和租、购房结合,只不过规模小,相应的养老配套不完善。在规划中我们将地产养老作为发展养老产业形式之一,提出了充分利用大理得天独厚的特色资源优势,多形式发展养老产业的思路,巍山作为南诏发祥地、道教胜地,又有较好的旅游、美食、特色农业基础,作为大理养老产业辐射区(规划中将12县市分为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和协作区),有较为突出的特色资源优势,规划也提出了在巍山发展养生养老基地和开发老年养生食品的思路。具体如何布局和定位,规划还要经专家组评审、并广泛征求12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意见,最后经过政府决策程序下发实施。作为新兴产业,在政策措施中我们也提出了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你的建议将外地经验与本地实际结合,对国家政策有调查有思考,对制定完善我州养老规划和政策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进行吸纳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