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08.10.2014  11:41

      本报讯(通讯员 杨雪艳)大理市在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先导,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优质服务、完善管理”的原则,初步形成了“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领导,完善层级管理。按照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考核的要求,大理市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对各部门、市人口计生局对乡镇、乡镇对村和社区居委会的流动人口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每年由市政府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的10个主要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通报,落实奖惩。对乡镇、村(社区)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和培训,每年组织全市流动人口专管员及村组送药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以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的形式,组织全市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进行现场观摩和学习。市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

      强化协作,建立联动机制。计生、公安、工商、民政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部门紧密协作,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证先行”和通报联系制度的贯彻执行。流动人口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时,工作人员先查验婚育证明,今年1至8月民政婚姻登记窗口共协助查验婚育证明1496人次,工商部门协查690人次,公安部门协查1853人次;结合市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的工作,推行村(社区)委会房屋出租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探索以“居住卡”进行管理的方式,强化了“以房管理”、“以证管理”的工作力度,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和市、乡、村三级纵向联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格局。建立了流入地和流出地间密切协作的违法生育案件查办及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与市外人口流出和流入相对集中的60多个县市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关系。

      主动服务,落实市民待遇。定期检查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户依法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责任情况,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登记建档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做到流动人口婚育状况等各类信息底子清、情况明,全市的现居住地流入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已达到90%以上。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五免费”规定,凡涉及流入人口在大理市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均按户籍人口享受的标准给予报销。

      加强统计,信息平台高效运转。大理市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制度,按时统计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情况。每年由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开展两次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乡镇、村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清查,并将清查登记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情况录入PADIS工作平台,以便及时查询、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信息,平台的应用率市级和乡镇均达到100%,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委会已实现全覆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