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沟通联系 推进代表建议办理

06.03.2017  10:05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以下简称“建议”),其中:交通城建类29件,社会事业类23件,农林水类18件,财政经济类17件,环境资源类4件,公安司法类3件,民主法制类2件、民族宗教类2件。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及时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衔接协调,及时将98件建议分别交由市级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各相关委室跟踪督办的方式,加强对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

  及时统筹安排,做好代表建议归类交办工作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及时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衔接协调,组织人员对98件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究,逐项梳理归类,同时与代表进行沟通衔接,充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愿,结合实际提出交办建议。在认真做好交办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工作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就如何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如何抓好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对承办单位和部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承办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切实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在办理工作过程中要注重沟通、注重实效,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为核心,扎扎实实地办理好代表建议。

  经分类归口,98件建议分别交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等39个单位和部门办理,具体为:市交通运输局办理19件,市教育局办理12件,市财政局办理9件,市农业局办理8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水务局各办理7件,市卫生计生委办理6件,市发展改革委办理5件,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办理4件,市公安局办理3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林业局、市民宗委、市法制办、市茶办各办理2件,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办理1件。

  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确保办理实效。2016年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如何做好督办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确定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对临翔代表团李书维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凤翔街道塘平社区迎春巷道路进行修缮的建议》、云县代表团徐守云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云南省临沧烟叶复烤厂建设的建议》、凤庆代表团杨子旺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凤庆县鲁史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立项建设的建议》等14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其余84件由联系委室进行督办。

具体是:办公室督办2件,法制工委督办2件,内务司法工委督办4件,财经工委督办36件,选联工委督办1件,教科文卫工委督办25件,农业工委督办18件,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督办8件,民族工委督办2件。

  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多次要求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强化办理措施,加大办理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常委会各位牵头联系领导按照所联系对应督办的建议,认真负责,定期不定期了解承办部门办理情况,适时带领相关责任委室到现场调研指导、深入承办部门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同时通过电话询问、邀请所提建议代表参与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建议承办情况的跟踪督办。

  在常委会牵头领导的带领下,各责任委室对相关的建议进行进一步梳理和排序,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对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建议办理工作的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以“四步走”的工作方法全面推动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有的责任委室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对所负责督办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有效跟踪;有的责任委室在常委会牵头领导的带领下与承办部门共同到代表住地与代表进行面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答复代表。

  通过督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出的98件建议已书面答复完毕,答复率为100%。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有83件,占承办总数的84.69%;建议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有1件,占承办总数的1.02%;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有14件,占承办总数的14.29%。

  2016年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督办到位,措施有力,使办理工作推进快、质量好。在14件重点督办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有12件,占承办总数的85.71%。比如临翔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对凤翔街道塘平社区迎春巷道路进行修缮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将此建议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重点督办。

  建议督办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深入现场实地查看道路现状,走访当地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多方协调资金。通过市区联动,上下协调配合,迎春巷新修的道路长201米,宽6至8米,雨水管92米,污水管200米,概算投资97.4万元,项目在2016年5月中旬顺利开工建设,于9月初完工并已交付使用。

  二是深入细致,把握实情,分类指导,使督办工作和办理工作目标有效统一。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做到有政策解释、现行条件分析和今后努力争取等有理有情有据的回复,得到了代表的信任和理解。如,镇康代表团穆志良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权属划归县上的建议》交由市水务局主办,市国资公司协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涛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重点督办。收到建议办理通知后,市水务局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作了汇报,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水务局与市国资委、省水利水电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多次进行磋商研究,省水利水电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省城乡供水公司专门到我市并深入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研。

  根据相关工作情况,为了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长远发展,市水务局提出了初步意见建议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时,市水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汇报衔接工作,并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报告,办理情况得到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注重沟通,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建议办理落实。由各相关委室具体负责督办的84件建议,通过督办协调,承办单位积极主动,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先面商后答复,办理成效较为明显。如,双江代表团袁江华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争取将双江自治县直过民族拉祜族佤族列入民族政策进行专项扶持的建议》,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呈整体贫困状态,特别是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民族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任务十分繁重。

  为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尽快摆脱贫困落后状况,尽快使人口较少民族民族、特困民族、直过民族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自2006年开始,市民族宗教委根据省民委安排,对全市“直过区”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相关材料报告报省民委。根据2016年1月初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期关于“要采取超常规举措,坚决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省民委和省扶贫办界定临沧市“直过民族”为佤族、拉祜族、布朗族、傈僳族、德昂族、景颇族等6个民族,范围为8个县区44个乡镇219个行政村1569个自然村,涉及总户数98570户,总人口399329人。

  目前,《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制定下发,市民族宗教委正积极配合市扶贫办制定《临沧市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待计划修改完善印发后,将实施“直过民族”的精准扶持、精准脱贫。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