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文加强扶贫领域六个方面监督检查

22.04.2019  09:32

近日,市纪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加强扶贫领域六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这六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分别是:一是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实际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的情况;

三是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以及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县区,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四风”等问题的情况;

四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发力,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工作的情况;

五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在脱贫攻坚一线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干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情况;

六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的情况。

方案》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既抓好涉及自身问题的整改工作,又加强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加大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和重点督办力度,强化整改问责、通报曝光,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