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南博会期间治安管理的通告

02.06.2016  02:26

昆明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南博会期间社会治安管理

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

  第四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将于2016年6月12日至17日在昆明举行,为营造祥和、文明、安全、有序的会展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治安、交通、消防安全治理,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公共安全。

  二、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南博会场馆及周边区域,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场馆内及周边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飞“低慢小”等各类飞行器,以及进行射击类游戏竞技等威胁公共安全的活动。

  四、严禁在场馆内及周边区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等扰乱南博会及社会秩序的行为。

  五、南博会期间,6月12、13日为“专业展”,不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为避免拥挤,严防踩踏事故发生,请广大群众选择错峰参观,自觉维护会展秩序。

  六、服从交通管理,按照现场交通民警及工作人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于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及不按指定路线行驶。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昆明市公安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