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会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养老扶持力度 促进民办机构发展

13.01.2016  02:39

云南网讯(记者 张成 赵岗)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昆明市60岁以上人口已经占总人口12.09%,2008年至2011年老年人口年增长率高达7.4%,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人口老龄化程度排到了第9位。加大对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对解决老龄化社会在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多方面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在2016年昆明市两会上,台盟昆明市总支部提交的集体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2014年起,昆明市财政每年从一般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组织实施“春风化雨”行动,新建42个民办机构,新增养老床位4454张,发放民办养老机构养老床位营运补助近70万元。到2015年昆明市明确提出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确定为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其中民办养老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60%以上。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占总床位数达到了70%以上。目前,足明市已有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的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居家养养老服务中心实行了委托企业进行营运,年内社会力量兴办的5个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能够投入使用。

提案表示,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既有较长历史的延续,又在市场经济发展和老龄化形势下具有开拓新局面的潜力。在管理和服务的规范程度、规模化的水准或潜力等方面,无论公办或民办机构都有一些具备了典型示范作用的养老机构,值得加以扶持和宣传推广。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扩容增效所需资金,需要继续得到各级政府支持,比起另做项目新建,这将能起到花小钱办大事的作用。按照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的方针,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样获得一次性捐款,性质是公益性的,但也表明开拓养老业市场是有潜力可挖的。

提案指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日前普遍存在的用地难的特点,应该按照各级政策文件中己有的规定,区分民办营利和非营利机构性质,以租赁、出让或按计划划拨方式,落实有关政策。

对公办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同样存在的人才留不住、服务素质难提高等问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政策落实到位。按照不同级别给予护理补助的规定,将对人员的相关补助扩大到包括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编内和编外人员,在条件具备时增加补助额度。

同时提案还提出,目前应该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开拓。依据我市的财力物力实际情况,打牢现实基础,扩容增效是扩容增效是一个抓手。尽快推动这方面工作,有利于防止挫伤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扩建积极性,防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得快也垮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