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省档案局召开《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28.12.2017  12:27
 

省法制办、省档案局召开《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

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12月25日下午,省法制办、省档案局在海埂会堂召开了《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省档案局局(馆)长黄凤平介绍了办法制定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以及贯彻措施,省法制办副主任杨瑞碧、省档案局副局(馆)长张文芝就有关立法情况和公务礼品档案、国家档案馆建设管理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会议。

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于2017年11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0日以省政府令第211号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颁布施行的第一部调整档案事务关系的省政府规章,对完善全省国家档案馆建设管理机制,解决档案馆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发挥国家档案馆服务云南“三个定位”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