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三条措施建立集中稽查办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07.09.2017  16:45

为全面提升新形势下食品药品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今年以来,保山市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在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机制、强化执法保障环节上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建立集中稽查办案机制,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今年1至6月,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83起,罚款150余万元,药品不合格率同比下降4%,食品合格率达到96%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一是创新监管培训方式,强化执法办案能力。为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共举办各种能力提升培训班10起。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对接机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形成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是遵循“依法规范,务求实效”的创新原则,强化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权责清晰的分工机制。围绕“相对集中、分权适当、主辅结合、有分有合、全面互动”的目标,科学合理划分科室、支队的权限,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决定查办模式。二是高效可行的操作机制。不断完善操作案件办理规范和工作流程,推行办案网络流转程序,建立了法制审核提前介入全程监督、立案管理相对集中、案件查办相对统一、执法文书相对一致、执法力量相对集中的工作制度。三是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加强对集中查办的监督考核,坚持“案件数量和质量并重、制度落实和职责履行并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将考核纳入一个案件从发现到立案再到最终结案的全过程。四是出台《食品药品监管与稽查协作会商制度》,对抽检、立案、会商、查处等环节做了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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