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办养老服务机构 可申请担保贷款

23.12.2017  10:28

记者 孙琴霞

云南网讯 昨日,省民政厅举办了2017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目前,我省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个人或企业创办养老服务机构,还可向金融机构申请担保贷款。

现状

截至2016年底

60岁以上老年人:570.1万

占总人口比例

11.95%

预计2020年

60岁以上老年人:607万

占总人口比例

12.4%

截至目前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134个

床位

3.84万张

解读

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长,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养老服务业已经成为涉及面广、产业链长、潜力巨大的新兴朝阳产业。

福利

降门槛

意见》中的相关规定,降低了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市场准入门槛。通过放宽社会资本准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等措施要求,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保贷款

个人创办,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合伙创办,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给予2年财政贴息

给补助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新建养老机构,按照床位给予建设补助

养老机构房屋属于自有产权的,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建设补助

房屋属于租赁的,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建设补助

投入使用后,每张床位每年还能获得600元运营经费补助

对新建护理型养老机构,还将分别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1000元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