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PS刷卡小票 骗合伙人140万元

21.01.2016  12:03

洪某和王某二人既是老乡又是朋友,二人合伙做起了利用POS机帮他人刷信用卡套现的“生意”,通过收取手续费牟利。

帮别人刷信用卡套现,需要当时就将钱付给“顾客”,而POS机刷卡要第二天才能到账。二人分工明确,洪某负责利用POS机帮他人刷信用卡,王某则提供现金,收取手续费。如果有人来刷信用卡套现,刷卡后,洪某就将POS机小票通过微信发给王某,王某扣除手续费后,将要付现的钱打给他。

后洪某因赌博欠下了数十万元的债,无法偿还。为还赌债,洪某想到了一个歪主意。“每天只要给王某发POS机签购单,王某就会将钱打到账上,那么能不能自己用电脑PS一张小票发给王某?”于是,他通过PS软件,伪造了POS机签购单及转账支票发给王某,从王某处骗取现金。

就这样,从2015年2月至5月,近3个月的时间里,洪某共骗取王某140余万元。因涉嫌合同诈骗罪,2015年6月11日,洪某被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30日,官渡区法院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伪造票据的方式,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洪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洪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

记者 林舒佳 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