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年底昆明要消除城市黑臭水

24.02.2016  20:20

经过治理和引水,曾经黑臭的西坝河开始变得清澈,吸引了野生鸟觅食。记者周密/摄 

云南省近日下达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昆明、玉溪、曲靖等城市建成区力争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该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受纳水体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底,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和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

该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昆明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底,其他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17年底,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底,昆明市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自2016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雨水利用设施。

到2016年底,昆明市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排查。到2020年底,依法关闭或完成搬迁改造。到2016年底,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炼焦、造纸、炼油、炼砷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自2016年起,昆明市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到2020年底,建成全省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形成水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昆明日报 记者王密)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 发布人: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