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三到位”为农民承包耕地颁发“身份证”

22.06.2015  03:09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就是给农民的承包耕地颁发“身份证”。有了“身份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有了法律保障,向银行抵押贷款、入股企业获取分红,通过流转获得收益;还可以放心从承包地中解脱出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祥云县遵循“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严格规程、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选择刘厂镇王家庄村作为试点,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到位”。目前实地调查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入户确认工作。
  抓领导,组织协调到位。由县委、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委会成立了工作组,做好具体工作。县农业局积极主动牵头多次与乡镇、村、技术服务公司等多方协调各项相关工作,以便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抓宣传,培训动员到位。采取了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培训。印制《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00封,发至试点村每户农户,让每户农户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印制《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经营权流转工作政策100问》发至工作人员手中,学好政策,对农户困惑的问题进行解答。通过各种方式对村组干部及农户作广泛宣传动员,重点是把"长久不变"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村承包土地实测确权、耕地保护基金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干部群众,破除畏难情绪,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培训,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队伍、现场操作指导队伍,确保广大基层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得到必要的培训。
  抓规范,依法执行到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清查、确权、登记每个环节实事求是。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民主议事决定,最终做到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令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