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法院利用微博微信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04.12.2015  11:40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宪法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镇康县法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中,充分发挥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及时、高效、便捷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适时发布、转发有关“宪法宣誓制度”、“申请立案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执行风险提示书”等宪法法律知识,及时与网友、微友深层次互动沟通,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镇康县法院不断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途径,在适时开展法庭庭审观摩、判后释法答疑、巡回审判、新闻发布会、上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利用网络新媒体资源,有效拓宽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普法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