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06.04.2016  11:35

3月9日至11日,受国家文化部的委托,省文化厅检查验收组深入昭通市,对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送文化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经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检查创建档案、实地抽查走访,验收组认为昭通市创建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到位,责任落实,督查有力,宣传到位,制度设计结合实际,有创新突破,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做了扎实的探索,形成了“送戏、送图书、送电影、送培训下乡”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3”模式,示范项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导向性、带动性、推广性,达到了预期创建目标,圆满完成了创建工作任务,同意验收。

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市于2013年12月正式启动“送文化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两年来,该市加强领导,完善规划,落实经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仅2014-2015年,昭通市依靠市、县、乡三级文艺队伍,累计投入和整合资金5000万元,市级出台相关文件5个,实现市级开展“百场演出进百乡”288场,县区开展“千场演出进千村”2000多场,乡镇开展“万场演出进万组”24210场,惠及全市600万人口。

检查验收组由崔文副厅长带队,厅公共文化处处长李友仁、副处长万吉星、主任科员组成。在昭通期间,在市文体局局长施华滟、副局长马梅的陪同下,按照检查验收程序,先后观看了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检查了创建档案,并深入昭阳区、永善县及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市文化馆、市图书馆进行了实地抽查。

检查验收组要求,昭通市要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国家、省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文件,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完善体系,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送戏下乡节目展量,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宣传,使示范项目真正落地生根,并对其他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辐射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