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局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加强机关队伍作风建设

02.04.2015  19:31
      五华局继2012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之后,局党组提出近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为凝心聚力确保目标能够实现,五华局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定期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己、实干兴邦,确保作风建设“不歇脚”、“不断线”,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二是转变职能,创建服务型机关。始终坚持执政为民,把维护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善于化消极为积极,用出色的业绩去扩大影响,用热情的态度加强配合,“围墙”外的事主动办、“围墙”内的事跟踪办,分内的事抢着办、分外的事帮着办。       三是依法行政,创建法治型机关。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作为机关建设的核心,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彰显荣辱观,在执法为民中体现荣辱观,在和谐建设中诠释荣辱观,在文明服务中落实荣辱观。       四是以身作则,创建廉洁型机关。在党员干部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认识自身所处的位置和肩负的责任,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严格规范自身的言行。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监督体系,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