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扶持创业主体40万个 发放创业贷款300亿元

02.08.2017  16:42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2017年至2020年,全省要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创业主体40万个以上,发放创业贷款3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

  此外,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5万人次以上,打造一支1000人以上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积极搭建省级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众创联盟。

  全省要实施十大创业帮扶工程,即创业融资帮扶工程、“一县一品”创业帮扶工程、创业扶贫专项服务工程、企业创新创业培育工程、高端人才来滇创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工程、大学生创业引领工程、农民工创业扶持工程、双创平台建设工程、创业师资培养工程。

  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要求,我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期限,将由2年延长到3年,同时将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也纳入到政策扶持对象范围,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人员类别,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这6类,扩大到9类。

  全省每年要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000户左右建档立卡户自主创业,服务脱贫攻坚。对自主创业的失业职工,我省将提供创业培训、指导、担保贷款支持,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园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企业和失业职工创业创新。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离岗领办、创办企业,或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特殊情况还可申请延长3年,按规定保留档案工资关系,纳入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60%,对离岗创业人员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全省还要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工程,每年扶持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创业人数不低于5000人。实施农民工创业扶持工程,力争每年扶持农民工创业人数不低于5万人。

  2017年,全省计划认定20个省级创业园区,20个省级众创空间,36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按政策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

  此外,全省还要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从建设专业化创业导师团队、拓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能力等方面,加大创业培训帮扶力度,服务全省广大创业群体。

  全省要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社会氛围,开展“创彩云南”创业大赛及“大众创业奖”评选表彰,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对创业担保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构建宽容创业失败的环境,进一步激励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还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扎实推动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就业这项民生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