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17年惩处食品安全违法 刑事打击将成常态

26.02.2017  15:36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马雪荣 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日前,2017年市政府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今后,昆明市将坚持“重典治乱”,践行最严厉的处罚,将刑事打击作为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手段。

  会议指出,2017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以争创“全国前列、全省一流”为目标,用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和现代治理的理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打、建、创”相结合,抓重点、抓关键、抓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隐患风险,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为昆明早日创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成“中国健康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副市长孟庆红在会上强调,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四个最严”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遵循,坚持标准引领,践行最严谨的标准;要坚持“四有两责”,践行最严格的监管;要坚持刑事优先,将刑事打击作为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手段;要坚持督查考核,践行最严肃的问责。

  会议要求,今后,行政执法单位发现食品安全涉嫌犯罪的,必须100%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决不允许“以罚代刑”。监管部门还要用好违法信息公开这一有力武器,通过严格执法、信息公开,促进行业风气的好转和食品安全形势的好转。要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从部署到督查到考核到问责的工作闭环,确保各项职责履行到位。全市将从狠抓源头治理、生产环节治理、三小行业治理、重点区域治理、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方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重处。

  副市长李茂忠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