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1.04.2017  22:14

      “各级检察院党组作为检察机关管党治党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和推进主体,只有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尽心竭力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才能增强我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4月10日,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在昆明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走上讲台,为参加培训的140余名检察长和省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政党课。

      李宁深刻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深刻认识制定《准则》、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以《准则》为准绳,全面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全面强化党内监督。
      就如何提高思想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李宁强调,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各级检察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层层压实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每一个领导干部,把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员。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自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契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等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三是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认真落实“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的要求,坚持从严执纪,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确保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严格党的政治生活制度作为锻造党性的大熔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化,各级院要结合实际,加大对责任落实力度,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实实在在抓好落实;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一把手除了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要学会运用“四种形态”,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真正严肃起来,起到“政治体检”,打“政治疫苗”作用,不遗余力,持续不断抓实;六是要全面加强监督。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支持和加强纪检部门的专责监督,调动其他责任主体和其他党的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
      李宁指出,管党治党是全党的事情,更是一把手的主责主业,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旗帜鲜明担负起这一职责,把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第一能力、第一政绩,亲自抓、亲自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贯彻《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党课结束后,李宁同西双版纳州检察院、迪庆州检察院和临沧市检察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全省市、县两级院检察长以及省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聆听了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