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租车遗失物品查找规定20日听证 失物免费保管6个月

03.11.2015  11:19

坐出租车把东西遗忘在出租车上,记得出租车车牌号的会到管理机构联系车主,不记得的只能去管理机构撞运气。不过,管理机构对于出租车司机拾到失物该怎么处理有明确规定吗?目前的答案是:没有!“以前司机捡到失物该怎么处理,只有一些比较粗略的内部制度,等失物保留了一段时间之后要怎么处理,会向上级部门打报告再决定。”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出租汽车乘客遗失物品查找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将于本月20日进行听证,乘坐出租车遗失物品后的查找和处理规定将得到详细明确。

司机义务:

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

意见稿中规定,当接待的乘客带有行李时,出租车司机要主动协助将行李放入行李箱内,行李箱由驾驶员开启和锁闭。当乘客下车时,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乘客有托放行李的,司机要主动打开行李箱并帮助乘客搬卸和清点行李。

当出租车司机拾到乘客遗失的物品时,负有妥善保管乘客遗失物品的责任,不得私自留存或非法占为己有。如果司机应乘客要求将遗失物品送达乘客指定地点的,可以按照双程打表费用与乘客约定运输费用,但不得以送还乘客的遗失物品为条件主动向乘客索要额外酬金。

如果出租车司机主动送交拾得的乘客遗失物品,管理机构予以相应的加分奖励。若不及时送交,管理机构责令送交,拒不送交的,予以处罚。

管理机构义务:

免费保管失物6个月

管理机构收到出租车司机送交的失物时,在登记、保管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甚至要对加锁或封固的失物进行安全检视。若发现内含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或者经检查但不能判明的可疑危险物品或是无人认领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其他重要证件时,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机关处理。

如果无法联系上乘客的,除鲜活、易腐烂变质物品外,管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物品的拍照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领公告。保管期限为自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自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品,才可进行相应处理。

乘客寻物:

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

乘客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数据电文或亲自到管理机构查询等方式,请求管理机构帮助查找失物,并提供遗失经过以及遗失物品的种类、数量、大小尺寸、颜色,乘客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管理机构应当制作《乘客请求帮助查找遗失物品登记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查找,甚至可能申请通过技术手段帮助查找。10个工作日内将查找结果告知请求人。

乘客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管理机构领取失物时,需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能准确说出遗失物品的种类、数量、大小尺寸、颜色等信息以及遗失经过;所领取的遗失物品包含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除提供、提交上述信息和材料外,还需提交单位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管理机构应当在登记并由乘客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交还乘客的遗失物品。登记内容包括领取物品名称、乘客和委托代理人姓名、领取时间、联系方式等。(春城晚报 记者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