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出生证为超生子落户 昆明东川两家长被拘留

09.07.2015  15:54

民警识破的假出生证 供图

新出台的户籍改革制度放宽了落户政策,男子为给超生的儿子落户,花费50元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医学出生证明,本想蒙骗过关却被户籍民警识别。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公文证件,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

案例一

花50元买假证给儿子落户

7月2日早上,东川区公安局绿茂派出所户籍窗口挤满了办理户籍业务的人,户籍民警在对一份新生儿落户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手感较滑,摸起来无凹凸感。凭多年的业务经验,民警怀疑这是份伪造证明。

户籍民警不动声色,悄悄请来社区民警一同对这份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核验。经鉴定,确认该份出生医学证明系伪造,民警迅速将当事男子带到办案区询问。

35岁的东川男子方某交代,他先与前妻生育了4个孩子,离婚后又生育了一个儿子,如今快满3岁。因小儿子属超生,无法办理准生证,也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得知新出台的户籍改革制度放宽了落户政策,为给儿子落户,他于7月1日在昆明市南疆驾驶员城内,花费50元向一名陌生女子购买了一份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没想到被户籍民警识破了。

方某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

案例二

网购“出生证”给超生儿子落户

7月6日上午10点多,东川区公安局碧谷派出所,户籍民警接过女子李某某为儿子落户的申请材料,发现她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与其他有明显区别。经认真核实,民警发现这份出生证明字迹模糊、手感较滑。后经检验,确定该出生证确系伪造。

经调查,李某某交代,她以300元的价格通过QQ购买了一份出生医学证明,想为超生的儿子落户。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300元罚款。

警方提醒

超生子女可申请落户

但不能免除计生罚款

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会影响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名誉。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办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盲目听信假证贩子的花言巧语。使用假证办理各种业务,一经查出,不但不能办理,还将面临处罚。

同时,新出台的户籍改革制度放宽了落户审批项目,警方能受理落户申请,但并不代表超生、非婚生子可免除计生部门的处罚。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