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出台渔业产业发展扶持鼓励政策

10.09.2015  00:15

   2015年起,对每新建1亩高标准流水养殖池塘和改造1亩低产鱼塘,分别给予补助1.5万元、4万元和0.3万元;对达到省级原(良)种繁育场、出口创汇养殖基地配套良种培育场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推广养殖国家级、省级良种场生产的罗非鱼、虹鳟(鲟)鱼的养殖单位和个人,每万尾鱼苗分别给予200元、1000元的补贴;对会员在50户以上的渔业专业合作组织,每个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