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法律援助工作过程记录办法

24.03.2017  14:0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5〕25号),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提高法律援助监管水平,近日,省司法厅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过程记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省在全国范围率先出台的法律援助工作过程记录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对法律援助工作中接待申请、审批指派、承办监督、结案归档等各阶段工作过程中需要记录的内容及方式做出详细规定,在记录方式上要求书面记录与音像记录方式相结合,并对承办人员及有关人员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理方式做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作为对《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云南省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手册》等标准化工作规范的必要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推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全过程记录,为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提供依据,使法律援助全程监督有据可依、有帐可查,持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实施法律援助行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全程监管水平,提高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