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04.12.2014  16:25
 

(鲁甸县档案局  杨庆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5号、云办发18号文件精神,中共鲁甸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25日,发文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4〕28号),从5个方面为推动全县档案工作提出了我县今后档案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制;三是大力构建多领域的档案资源体系;四是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五是加大力度,保障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实施意见》特别就构建多领域的档案资源体系,提出加快民生档案、经济领域档案、重大活动档案、专业档案、地方特色档案收集整理的举措;就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出力争2020年全面建成数字档案馆,各级各部门2018年建立完整、规范和安全的数字档案室,并对严格执行归档和档案移交制度,切实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的出台,体现了鲁甸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增强了全县档案干部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信心,为鲁甸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