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22.09.2016  22:37

                                                2016-09-22    《中国工商报

  

本报讯   日前,云南省出台“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副省长董华为召集人,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等3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据介绍,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全省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研究建立跨部门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全省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归集工作,研究全省无照无证经营清理整治有关工作,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和协调解决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联席会议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调。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 □施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