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16.12.2019  13:10

12月12日,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文俊、陈家军、陈波、李素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县委书记陈昌砚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9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凤庆县2019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对凤庆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关于接受李文俊辞去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关于接受王兴安辞去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关于决定任命谭波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议案、关于决定谭波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议案、关于任命朱利红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议案、关于决定朱利红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测评结果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述职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部分人员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凤庆县2019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批准动用2019年预备费使用的决定、关于批准凤庆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李文俊辞去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决定接受王兴安辞去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谭波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为代理县长。

  任命朱利红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为代理检察长,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会议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承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正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龚世华,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洪继东,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普成何、杨丽珠,县委办等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室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学聪、陈家志、赵如红、陈静媛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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