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FM《凡人修仙传》被控侵权现已下架

19.11.2015  22:11

  随着网络版权出品市场的不断发展,网络小说、漫画、网剧、有声读物等多种形式的网络IP出品进入市场。一时间IP成为行业追逐的热点,同时版权的正规化、系统化也成为亟需正视的关键问题。

  2014年底至2015年初,多个网络有声读物平台被诉侵犯著作版权,其中包括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经营的“蜻蜓FM”被告侵权,被判侵权成立,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需立刻下架以《凡人修仙传》为代表的有声读物侵权作品。

  起因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是国内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凡人修仙传》系起点中文网平台上的著名网络小说。原告对该小说享有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所有著作权权利。

  2014 年初,原告在蜻蜓FM 手机客户端( 包括安卓版、苹果版) 发现《凡人修仙传》小说被改编为有声小说后供公众在线收听,并可进行下载、存储、播放。音频内容与起点中文网《凡人修仙传》小说内容一致。原告经调查发现, 蜻蜓FM 由被告经营,从 2011 年 9 月上线以来,受到了广大智能手机用户的强烈追捧。原告认为被告构成了对《凡人修仙传》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法院判决:构成侵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或组织为该作品的作者。涉案作品《凡人修仙传》在起点中文网上发表时,作者署名为“忘语(本名丁凌涛)”,在被告没有提供任何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丁凌涛( 笔名"忘语" ) 为涉案小说《凡人修仙传》的作者。丁凌涛与原告之间签订的委托创作协议中明确约定涉案作品《凡人修仙传》的著作权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完全归属于原告,且被告对此亦予以确认,因此,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涉案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依法享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有权就涉案音频作品提起侵权之诉。被告“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蜻蜓FM客户端,未经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涉案音频作品。该行为构成了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损害了原告作为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强有力的版权市场规则,才能走好正版化的道路

  如今,原告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起点中文网已经归于阅文集团,在阅文集团对文化产业版权强有力的支持下,市场化的版权行业规定需要国家法律的支撑,以IP粉丝经济为核心,以传统媒介、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渠道,这些影视文化行业都被超级IP所串联在一起。杂乱无序的IP售卖、转卖、囤积,不仅无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IP衍生的红利,甚至还会造成整个原创市场的萎缩风险,所以走正版化道路才是对文化产业链稳定秩序的保证。

  阅文集团拥有强大的IP平台,为了保证完善的授权体系,阅文对外发布了相关的授权规则,对于正版化的力度加强有着促进的作用,对整个文化产业链的完整性也起到了保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