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减肥全身溃烂获赔29万 治疗经5次手术

08.02.2015  21:19

  现年40岁的纪女士在北京某美容会所做了一次减肥,全身竟然多处起红斑并发生溃烂,后期治疗两次住院并开刀手术。纪女士以身体权被侵犯为由,将美容会所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医疗费等80余万元(本报2014年1月13日曾报道)。前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该会所赔偿纪女士29.8万余元。

  纪女士诉称,她是北京美人神女子美容美体会所(以下简称美人神会所)会员。2013年5月10日,她到会所美容,美容师及一名自称减肥总监的人先后向其推销一种减肥项目,宣称该项目效果好、无风险,且不会破坏任何皮肤。她同意并做了该项目。此后,纪女士称自己身体先是出现很多小红点,减肥总监说是正常反应,用冰块冰敷就好。后来,小红点变成肿块,直至6月13日,还有7处肿块发黑渗漏。纪女士先后在朝阳医院、304医院烧伤整形科门诊治疗,但病情继续恶化,直至8月27日,身上还有4处溃烂。

  自8月27日至9月28日,纪女士称其在304医院接受了5次全麻手术,身体11处进行缝合,共缝合54针,有1处医生建议植皮手术。手术期间,自己全身带负压插管,出现很多药物反应和伤害,身心受到重大损伤。

  因认为该减肥项目为侵入性美容,为其做减肥的主诊人员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美人神会所也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故纪女士诉请朝阳法院判令美人神会所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共80万余元。

  美人神会所辩称,其并非纪女士所告的该减肥项目的服务方,也不是侵权方。为纪女士做减肥的是租用会所场地的北京昊诚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昊诚公司)工作人员,会所只是帮其代收了服务费。另外,该会所还称纪女士是自愿做的减肥,其没证据证实昊诚公司欺骗她并为其注射了溶脂素,也不能证明是该产品致其受伤,故不同意赔偿。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美人神会所是一合伙企业,昊诚公司是其合伙人,但法院没能查到昊诚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与该公司也没联系上。综合医疗鉴定、录音等多项证据,朝阳法院审理认为,纪女士在美人神会所接受了“科嘉3D美雕”项目,其实施方式为通过低气压喷射向纪女士腰背腹部注入相关物质以达到减肥目的。实施该项目后,纪女士身体相应部位受到伤害并产生损失。最终,朝阳法院判决美人神会所赔偿纪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29万余元。(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