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做好省本级决算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我省财政透明度

09.09.2016  10:3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15日,云南省财政厅就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内容紧扣财政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着力在四个方面提高我省财政收支透明度。

一是 全面贯彻执行《预算法》中关于全口径预决算的有关要求,首次将财政预决算的“四本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一时间予以公开,改变了以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公开的做法,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是 将政府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并且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转移支付情况进行了公开,有力推进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精细化进程,拓展了财政数据信息透明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 首次将政府举借债务情况予以公开。将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进行了公开,有助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债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四是 对2016年度省本级财政收支决算的变动情况作出详细说明。针对决算信息内容多、范围广、专业性强等特点,今年对省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变动信息作了详细说明,增强了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易懂性,便于公众进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