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

09.06.2017  22:31

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

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日前,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了调查处理。经查,该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内外勾结、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共利益,国务院决定:一是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国务院通报批评。二是由陕西省依法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此外,对央企驻陕单位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对陕西省转交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三是由陕西省依法依规撤销涉案违法生产企业的全部认证证书和著名商标认定,吊销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四是全面深入排查涉及的工程项目,尽快完成“问题电缆”全部拆除更换。在全国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五是大幅提高涉及群众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成本。深刻吸取教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坚决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逐出市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坚决惩治腐败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完善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切实保障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