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措施(一)

11.12.2014  13:40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障土地流转。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各县区政府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土地流转实施办法,积极稳

妥地开展土地流转。要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机制,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培育、土地流转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市农委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 农用地 管理,防止借土地流转之名非法改变耕地的农业用途。市林业局要做好林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的管理工作。市水利局要加强对“四荒”经营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市财政局要为开展土地流转的必要投入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