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出台推荐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奖励办法

10.06.2015  14:31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满足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近日,砚山县出台《砚山县鼓励农村劳动力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奖励政策(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6月份开始,推荐农村劳动力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村委会,最高可获得3万元奖励。

据了解,该办法主要是鼓励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帮助工业园区企业招工,并对招工工作突出的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进行资金奖励。办法以云南美泰玩具有限公司为试点,在维摩、江那、干河三个乡镇的26个村委会(社区)范围内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办法规定,试行范围内的每个村委会(社区)给予2000元招工工作启动资金。设村委会(社区)联络员1名,并给予1000元招工补贴。村干部每成功推荐一名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给予100元补助;为保证用工时限,现场先兑现10元,所推荐的工人就业满6个月后再兑现结余的90元。每个村委会(社区)成功推荐100人以上不足200人到企业就业的,同时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满6个月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2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奖励2万元;300人及以上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划拨,工管委负责兑现。正式录用员工来回路费凭票据由美泰公司现场报销,达6人由企业统一派车迎接。

文山新闻网(沈文智 王来)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