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村便民药柜”设置试点工作在西盟县启动

25.04.2018  17:44

为切实解决偏远农村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让农村地区群众能够方便及时用上放心药、平价药。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设置“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普洱市局经研究决定在西盟县开展“农村便民药柜”设置试点工作。为有序推动试点工作开展,近日,普洱市局调研组一行到西盟县,开展“农村便民药柜”设置试点工作调研。

调研组分别到西盟县局、力所乡力所村和勐梭镇里拉村就设置“农村便民药柜”与局领导、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村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西盟县局负责人和村干部关于设置“农村便民药柜”的意见建议,共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调研组要求西盟县局进一步细化西盟县“农村便民药柜”实施方案,做好“农村便民药柜”设置主体的申请受理、决定、备案登记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优先与贫困群众合作,对其进行专门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助其脱贫致富,实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的“精准扶贫”,从而真正做到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全民健康,让偏远山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真正用上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调研组一行还深入到力所乡卫生院、勐梭镇里拉村卫生室查看了乡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主要对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疫苗、试剂等重点管理药品的购进、运输、储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