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

14.03.2016  12:56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文件

 

 

云农机鉴〔2016〕4号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

  根据2016年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农机打假和监管工作

1、切实加强农机打假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加大对农机生产企业、农机批发市场及经营门店的检查,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以补贴机具质量监管为重点,在主产区和主销区开展微耕机、深松机等机型的质量调查,加强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

2、认真开展“3.15”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各投诉分站在 “3.15”宣传日要摆摊设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购机补贴政策、农机产品识假辨假及正确使用农机具等知识,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农机质量投诉。要深入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门店、农机修理点发放材料,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26号),让农机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好地为农机消费者服务。

  3、大力推进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引导和鼓励有实力、讲信誉、售后服务能力强的农机企业下乡开展示范宣传,销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实现农机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提高放心农机具的占有率。

  请各州(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及时收集整理本州(市)开展活动情况,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1、附件2)报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联系人:蔡仲明 电话(传真):0871-63647899邮箱:415169984@qq.com)。

   二、扎实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各投诉分站要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及“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切实做好投诉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维护好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严格执行作出的质量和服务承诺,按照我省制定的“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规定,认真开展好补贴机具的投诉受理工作。            

 

 

附件1: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统计表.xls
附件2云南省2016年1季度农机打假情况统计表.doc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