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

09.03.2015  16:26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

  根据2015年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农机打假和监管工作

1、加强农机打假和监管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农机批发市场及经营门店的检查,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对列入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监管力度,重点对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监督管理,严肃处理擅自改变农机生产条件、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不一致、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不规范等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

2、认真开展“3.15”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各投诉分站在 “3.15”宣传日要摆摊设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购机补贴政策、农机产品识假辨假及正确使用农机具等知识,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农机质量投诉。要深入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门店、农机修理点发放材料,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26号),让农机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好地为农机消费者服务。

  3、大力推进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引导和鼓励有实力、讲信誉、售后服务能力强的农机企业下乡开展示范宣传,销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实现农机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提高放心农机具的占有率。

  请各州(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及时收集整理本州(市)开展活动情况,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1、附件2)报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联系人:蔡仲明 电话(传真):0871-63647899邮箱:415169984@qq.com)。

   二、扎实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各投诉分站要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及“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切实做好投诉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维护好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严格执行作出的质量和服务承诺,按照我省制定的“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规定,认真开展好补贴机具的投诉受理工作。

自2013年8月我站在临沧召开全省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培训班以来,我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就采用纸质填报和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便于统计和上报,今后我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不再采用纸质填报方式,全部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应用系统《全国农机投诉管理系统》上报,如需操作课件的单位请与蔡仲明同志联系。

  

    附件:1.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统计表 

      2. 农机打假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

             2015年3月6日

                             

 附件1: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统计表.xls
附件2云南省2015年1季度农机打假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