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08.09.2017  22:36

 

云农办函〔2017〕65号

 

 

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蒲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有效破解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难题的提案》,已交省农业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提案,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要与建立农民分享产业链条利益机制相联系”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的要求,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多种发展方式

  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种方式。农业部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勇于创新,积极推动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多种方式、类型和模式,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在农业内部融合方面,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农村特色加工流通业和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在农业功能拓展方面,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开发农业文化遗产,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在新技术向农业渗透方面,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在园区前延后展、多业态复合方面,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二、大力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

  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特别是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综合性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围绕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牌产业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等。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企业集中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支持贫困地区参与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等。

  三、着力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多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

  积极推动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购销关系、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打造联合品牌等,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化解机制,确保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四、认真实施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

  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总体要求、实施区域、资金分配、支持对象、组织实施、监管要求等。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创建一批以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为主要依托,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和营销体系“三化一体”和园区、农区、镇(城)区“三区互动”的融合发展先导区,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融合主体给予金融支持。

希望你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涛,1388885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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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杨艳玲 “今年,弥城镇正大‘1+5’生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共有21个养殖场建设任务,其中山高村委会负责建设11个,目前已完成对门梨园、后个布、阳朝山3个点位的租用地手续。”弥渡县弥城镇山高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王李忠近日介绍说。山高村共涉及农户34户,占用农用耕地74亩,兑付租用地使用资金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