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对政协云南省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90号提案的答复

08.09.2017  22:36

云农办函〔2017〕141号

 

 

对政协云南省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90号提案的答复

 

刘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区》提案(第590号)已经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30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被列为2017年重点提案之一,交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昆明市政府、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研究办理

为扎实做好第590号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协提案委先后6次就提案办理方案、办理意见等事项召集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昆明市政府、中科院昆明分院、省农科院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商研究;黄毅副主席亲自带队赴省内、省外开展实地调研2次。通过会议交流和实地调研,省农业厅对昆明北郊聚集的生物及农业科技资源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同会办单位协商一致情况下,研提了建设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区的具体发展思路。

二、园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定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省科技厅已于2014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着力推进地方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农业技术研发、集成、应用和转化平台。目前,已认定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9个,分布在13个州市。

(二)培育省级“星创天地”。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省科技厅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引导全省各地加快构建形式多样的“星创天地”。目前,已筛选出16家“星创天地”报科技部备案,计划到2020年,在全省培育建设“星创天地”200家以上。

(三)建设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园区。 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重点打造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目前,省科技厅正按规划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四)推进盘龙区茨坝生物科技小镇建设。 当前,昆明市盘龙区正与省市科技、发改部门及辖区科研院所积极对接,合力推进茨坝生物科技小镇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把盘龙区茨坝片区打造成“科技研发+产业创新+产城融合”的省级生物科技特色小镇、生物科技创新中心。省科技厅成立了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推进办公室,把茨坝生物科技小镇纳入发展规划。昆明市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均开展了相关工作。盘龙区政府成立了茨坝生物科技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160亩产业园用地收储,购买和租赁辖区部分资产供相关企业入驻。

(五)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017年3月29日,农业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布置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要求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按照要求,我省筛选报送了普洱茶叶和红河花卉2个产业园区。目前,普洱市思茅区现代农业(茶叶)产业园创建方案已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审定。

三、推进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区的意见和打算

按照省政协黄毅副主席指示要求,本着与调研报告口径一致的原则,综合各协办单位的意见建议,提出如下意见和打算。

(一)建设思路。 认真汲取国内外生物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经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思路,坚持科技与生产、研究与应用、研发与示范“三个结合”;整合科技、政府和市场“三种资源”;搭建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展示示范、交易、产业孵化)“三类平台”;围绕园区建设的目标,实现人才、项目、产业、资金和市场“五个聚集”;使园区成为我省生物和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的辐射源,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结合的引导区,成为立足昆明、服务全省、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生物及农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区,迎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需要。

(二)功能定位。一是生物及农业科技创新功能。 通过园区建设,优化和整合园区高校和科研单位现有研发力量和资源,完善体系和条件,创新机制,搭建支撑产业发展的生物及农业科技创新和共享平台,实现生物及农业科技资源的聚集和高效利用,大幅度提升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围绕我省生物和农业产业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协作攻关,使之成为我省生物和农业产业高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集成研发基地和技术扩散源。 二是生物及农业科技成果、产品展示交易功能。 搭建园区生物及农业科技成果、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实现生物及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优良农业新品种、农用物质与农机、优质农林产品等的市场聚集和规范交易。使之成为生物及农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桥梁和纽带,面向全省和东南亚的优质农用物质和农林产品超大型集散地,生物及农业科技成果的辐射源。 三是生物及农业科技服务功能。 通过园区建设,搭建生物及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包括:农业生产环境、农用物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及认证服务;农业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农业咨询、中介服务;农业司法鉴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实现农业科技服务聚集。为全省生物和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涉农企业和各类涉农经合组织及地方政府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服务。 四是产业孵化功能。 通过园区建设,搭建农业科技产业转化平台。引进和通过技术辐射带动一批从事生物及农业高新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现代生物或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依托园区创新成果,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实现产业聚集,带动优势特色农业和生物资源开发产业持续发展。 五是成果示范辐射功能。 通过园区建设,搭建生物及农业科技成果示范辐射平台。通过新技术、新品种的集成和区域示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提高转化率,有效推进生物及农业科技进步,提升生物及农业发展整体水平。 六是生物及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与交流功能。 通过园区建设,搭建生物及农业教育全方位实践平台和培训交流平台。提升农林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强化农业科技培训;加强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是城郊生物及农业博览、观光、休闲、科普功能。 拟建园区核心区地处昆明市北郊水源与生态保护区,目前已建有黑龙潭、金殿、世博园、昆明植物园等公园,并在松花坝水库下游到7204公路之间形成了以垂钓、休闲为主体的旅游休闲区。在拟建园区中适度考虑观光、科普、休闲功能,对已自发形成的旅游休闲区加以规划引导、适度规范,并赋予新的内涵,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园区的建设主体与建设形式。 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区的建设采取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形式。凡是园区建设内容相关单位都属于园区组成部分,不搞大规模的圈地和大规模重新建设。对各参与单位基础较好的优势学科,以改造提升、资源整合、拾遗补缺为重点,不进行重复投资和建设。对目前园区各参与单位尚不具备,但是产业发展关键环节需要的孵化区域、成果交易区域和解决共性问题的公共服务区域进行适当规模的新建。园区建设资金主要通过申请国家项目投资、整合省级有关部门资金、引进企业投资、适当申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引导地市财政投资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协调支持:

(一)明确园区定位。 为适应国家创新创业和“一路一带”建设大方向,实现科技引领我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将园区定名为“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农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区”,争取将其建设成为辐射南亚、东南亚地区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二)组建工作机构。 由昆明市政府牵头,盘龙区政府具体负责,组建园区内科研机构和省级相关单位参与的园区筹建机构。

(三)启动园区建设和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由昆明市牵头,抓紧编制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四)启动园区优惠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就建立动态支持与滚动管理的园区企业出入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科研机构资源共享激励机制、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土地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开展研究,建立园区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

刘委员提出的拟建设“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区”核心区地处昆明市北市区,松花坝水源保护区下游、盘龙江上游,自然植被覆盖率高、水利条件优越、交通和通讯便利,与盘龙区茨坝生物小镇、国家植物博物馆等规划充分衔接,符合云南省和昆明市在该区域建设发展生态经济区的城市规划定位,依托该区雄厚的生物和农业科技力量引领我省绿色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意义。不论是省农业厅还是各协办单位均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云南生物及高原现代特色农业创新创业园区”建设,为推动云南生物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关注、关心。希望您对我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多宝贵意见。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7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 岗 0871-6565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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