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对政协云南省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08.09.2017  17:56

云农办函〔2017〕114号

 

 

对政协云南省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云南省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培训,提升农业科技人才素质问题

一是通过知识更新提高队伍素质。 每年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每县每年培训100名左右的农技人员,自2013年以来,全省共遴选技术指导员28239人(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42156人(次),其中2107人参加了云南农大组织的重点班培训,40049人(次)参加省级认定培训机构组织的普通班培训。 二是建立培训长效机制。 十二五”以来,全省认定14个培训机构,加上农业部认定的一个重点培训机构,每年对县乡两级1.1万余名农技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累计培训6万多人次。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防疫、农业互联网技术应用等热点内容,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加大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类专业的建设,全省共有15所本科院校开设有涉农本科专业67个,占本科专业4.57%。共有9所本科院校开设有涉农专科专业31个,共有14所高职院校开设有涉农专科专业79个,涉农专业占全省专科开设专业总数5.99%。全省286所中职学校中,有141所学校开设29个涉农专业点。 三是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 从2014年到2020年,每年从县及县以下农业科技单位中,选派100名40岁左右的业务骨干,到省级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专业进修,省级财政对接受单位给予每人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 四是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示范基地。 在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基地,共开展了9期培训班、培训学员7250名,圆满完成了中组部、农业部下达的培训任务,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优化培训结构,提高培训效果,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一是 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 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主渠道作用,把县级职业学校和农业广播学校作为向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农商业者传播技术、传授技能的培训基地,把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实践基地,使这些基地成为培养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的摇篮。采取重点培训和经常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办法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能力。 二是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紧密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改变单纯传播知识和技能的做法,注重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训,从传授单一技术、技能扩展到市场经济、现代农业科技等多个领域,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真正切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做到学为所需、学以致用、易懂易会、注重实效。 三是制定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 。依托“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阳光工程”等各类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以农村年轻党团员、村干部、青年妇女、退伍军人、生产经营大户为重点对象,定期邀请和组织省、市、县专家进村入户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加快他们知识更新的步伐,努力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关于完善机制,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一是出台政策,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积极性 。以贯彻十八大创新驱动发展为契机,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发〔2013〕8号)。第十八条规定“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损害单位利益前提下,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服务‘三农’,其收入归个人所有”,为调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拓宽农技推广渠道,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精神,积极组织专家修订完成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价标准。去年全省农业系列的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均按《评审条件》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实现了全省统一标准评价。在职称评价中,对县以及县以下单位的农技人员,放宽了职称申报条件,实行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倾斜政策,同时,在学历和年限要求方面也予以放宽。在职称评价中,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突出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和实绩。 三是放宽基层岗位数额限制。 对在乡镇单位的农技人才,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在县级单位工作的农技人才,因受单位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而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实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的政策,进一步稳定基层农技人才的队伍。 四是通过调整入口充实队伍。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云编办〔2012〕162号文件精神,放宽乡镇农业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免笔试,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专业对口的可报考,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乡镇农业机构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原服务乡镇机构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服务地属国家和省重点扶持县及边境乡镇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办理。 五是改善待遇提高工资待遇水平。 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对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从到乡(镇)工作之年起,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岗位补贴。同时,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向基层倾斜。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和条件特别艰苦的,采取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办法,提高基层农业科技工作人员的待遇。 六是严格年度考核机制。 结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乡镇农技人员年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不低于70%,确保服务落到实处,不打折扣。在抓农技人员奖惩机制建设上,积极改革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评价方式,以农民满意度为准绳,以指导服务数量、次数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标准,推行由县农业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评价机制,将服务效果与绩效工资、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挂钩,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下步, 一是要在政策上倾斜。 探索建立农业农村人才的政策扶持体系,在土地流转、技术服务、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建立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产品销售中介组织等方面给予倾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农村实用人才把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要在政治上激励。 对那些年纪轻、技术素质较高的农村实用人才,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加入党组织,并优先选拔充实到村组干部队伍之中,使其由个人带头致富向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转变,提高村组班子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为农村实用人才作用的发挥搭建舞台,提供用武之地。 三是要在待遇上激励 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把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同其职称评定结合,逐步把实用人才纳入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使昔日的“土专家”“田秀才”有名有份,并落实相应的待遇,规定权力和义务,增强其责任感。建立和健全科技人员的科技推广业绩档案,对长期在县乡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推广工作的农技人员,主要考核他们的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淡化学历、资历和外语限制。对于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或其他社会力量在县、乡、村创办科技企业、示范场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给予优惠待遇。

三、关于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农业科技人才的问题

一是大力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类专业的建设。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所本科院校开设有涉农本科专业67个,占本科专业4.57%。共有9所本科院校开设有涉农专科专业31个,共有14所高职院校开设有涉农专科专业79个,涉农专业占全省专科开设专业总数5.99%。全省286所中职学校中,有141所学校开设29个涉农专业点。 二是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补充队伍。 近10年来,我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扎实开展大学生“支农”项目农业科技人才招募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定向考录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倾斜。自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实施以来,共计招募“支农”大学生937名,现在岗服务127名,对有效缓解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匮乏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 从2014年到2020年,每年从县及县以下农业科技单位中,选派100名40岁左右的业务骨干,到省级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专业进修,省级财政对接受单位给予每人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 四是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示范基地。 2014年,在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基地,当年就开展2期培训班、培训学员250名,2015年共开展了7期培训班、培训学员7000名,圆满完成了中组部、农业部下达的培训任务,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五是依托社会力量优化农技推广服务。 积极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构建创业服务台,强化科技金融结合,营造农村创业环境,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不断拓展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下步,我们将加强和规范公共财政对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同时,整合多渠道、多层次的扶持来源,强化扶持力度,确保农民在开发农业生产、从事农民合作组织等方面得到保障,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增加专项投入,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专业、创新团队、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四、关于挖掘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的问题

一是编制《云南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0号),省农业厅率领和组织了有关专家,深入牟定、元谋、麒麟、勐腊等地,对各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以下简称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开展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了各地农业人才结构情况、农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业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情况及农业人才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农业厅联合云南农职学院、省农广校等单位共同起草了《规划》,并邀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人才发展研究促进会、省委党校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对规划进行了集中修改评审,由5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印发各州市。 二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 2013年我省在5个县、2014年在70个县开展了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2013年,共认定农村实用人才20615人,其中:高级人才1912 名,中级人才6164名,初级人才12539名,颁发认定等级证书18762本;生产型10861人,经营型1779人,技能服务型5117人,技能带动型1629人,社会服务型1229人。2014年,共认定农村实用人才241278人,其中:高级人才21833 名,中级人才68603名,初级人才148920名,没有分级 1922人。其中,生产型128314人,经营型27000人,技能服务型37087人,技能带动型28978人,社会服务型19899人。颁发高级证书609份,中级证书2434份,初级证书4868份。同时试点县(市、区)对认定后的初、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相关信息分类建立了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加强了对当地农村实用人才的管理。 三是发挥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每年,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遴选和培育一批种养水平较高、乐于助人、有一定影响力、能带动农户提高生产能力的种养大户、科技带头人、党员先锋等,担任科技示范户,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带领周边农户共同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农村建设排头兵。自2013年以来,全省共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29.4万户,辐射带动农户264万多户,一大批示范户发展成种养大户,出现了“村看村,户看户,群众都看示范户”的新景象。昆明市富民县生猪科技示范户王芳,通过培训,养殖标准化猪舍面积由2013年105平方米发展到2016年的900平方米,生猪存栏从2013年75头发展到2016年的370头,今年出售肥猪260头,产值39.4万元,成了当地养殖户学习的榜样。临沧市临翔区油菜示范户唐礼华率先进行油菜“三精”技术示范, 2016年,她家示范种植的9亩油菜总产3582公斤,平均单产398公斤,比全区平均单产223公斤增产175公斤,成了村民公认的油菜种植高手和油菜种植户看齐的标杆。

下步,我们将通过整合现有的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创新人才培养的方法和手段,探索新型农村教育培训运行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完善农村基层科学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农技推广机构特别是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改革,积极探索以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地位的多元化农村科学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大力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发挥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在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过程中的引导、联系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艺技能,更好地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科技引导与技术服务。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对我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工作的关心与呼吁,也真诚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关注我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农业科技人才服务我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质量和水平。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丽文   0871-65749412   18288787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