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63号建议的答复

09.09.2017  17:14

云农办函〔2017〕85号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63号建议的答复

 

杨贵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红河州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列入省级重点示范区的建议》(第046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将红河州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列入省级重点示范区的建设,给予政策、项目及资金的支持”的提案,因近几年省农业厅无相对应的热区综合开发省级重点示范区的专项建设项目和预算。因此,很难给您直接明确的答复,但省农业厅将统筹协调,促成红河县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规划所需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一是省委、省政府谋划了顶层设计 。省委、省政府先后研究出台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条例》《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全省脱贫攻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已启动实施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培植、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移民新村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整乡整村整体推进、人口较少民族整族帮扶、生态建设8大工程。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大战略背景下,红河必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这必定为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的实施奠定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 二是自身差异性优势明显。 红河县的热区资源是红河县农业发展的优势,也是红河县发展特色农业的优质资源。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是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省、州制定的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和需要,审时度势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先期聘请云南有影响力的研究机构云南高原特色产业研究院编制了《红河谷热区综合开发创新行动计划》,制定了《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并在土地流转、招商引资、整合各方资金及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已组织启动实施了部分建设项目和工程,为推进红河县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奠定了工作基础,也为进一步得到中央、省、州等各级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认可和更多的支持创造有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为充分发挥您建议的积极意义和作用、积极支持红河县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促进红河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省农业厅将争取在以下方面给予支持:一是根据红河县确定的农业重点发展产业,在2018年省农业厅的预算盘子中,给予倾斜。二是将红河县有规模基础、有发展前景、有带动力的农业项目列入省农业厅推荐给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基金的项目,力争给予支持。三是利用农业部今年将在红河州组织召开的稻、鱼、鸭等稻田共生模式示范现场会的机遇,积极向农业部推荐红河县的农业项目,争取农业部给予红河县农业发展支持。四是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省农业厅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编报云南干热河谷农业发展方案,在方案中将红河县列入重点发展县。五是省农业厅将与有关厅局积极主动协调沟通,促进各方面的扶持资金形合力共同推进红河县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请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俞建生   1380879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