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做加减法:乡村振兴战略要抓住三个重大

20.03.2018  17:31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昨天(3月19日)上午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大会经投票表决,决定韩长赋为农业农村部部长。 农业农村部是农业主管部门自成立以来,因为职能的增减进行的第六次机构改革的结果。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有了相当部分的“扩权”,同时也有一定的部门职能的 “瘦身”。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新部门被赋予了“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等职能。 农业部建立于1949年10月,至今在称谓以及职能上经历过数次调整。梳理来看,本次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是农业主管部门的第六次职能调整。 1970年,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农业部、林业部和水产部,设农林部;1979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农林部,分设农业部和林业部;1982年5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 198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农牧渔业部,成立农业部。其中,在1988年的改革方案说明中提到,由于农牧渔业部的职能需要扩大,并照顾到国内外的习惯叫法,更名为农业部。 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也对农业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让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原属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同时,将农业部中国渔政划入国家海洋局。 在今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职责方面做了“加减法”。 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同时,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此外,原本农业部的部门职能有所调出。根据方案,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生态环境部整合了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应急管理部整合了农业部的草原防火职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整合了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 农业农村部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对于本次机构改革的逻辑,业内认为,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密不可分,“扩权”在于克服涉农部门间的政策局限,解决之前的碎片化管理状态,统筹农业农村工作。“瘦身”在于为了让专业的部门来管理专业的领域,让国务院各个机构之间的分工更明确。 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分为三个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3月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韩长赋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方略,他认为,要抓好“三个重大”:一是制定重大规划。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中国农村可以说是千差万别,所以需要有科学的规划来指引,这方面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编制规划,由发改委牵头,农业部和其他一些部门参与。总的考虑是,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从产业发展、乡村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谋划。 二是出台重大政策。乡村发展还是薄弱环节,所以需要有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包括要贯彻“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方针。 三是要实施重大行动。目前正在谋划和陆续出台一些重大行动。比如说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三年行动,首先要给农民一个清洁、清新的美好家园;再比如说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批富民强县的产业,因为产业兴旺、发展生产力是第一位的;再比如要打好三年精准脱贫攻坚战,首先要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 此外,对于粮食价格,韩长赋认为,农产品价格特别是粮食价格对于农民收入和积极性有重要的作用,而且价格也是生产的一个重要的指挥棒。总的来讲,粮食收购和价格市场化的改革是个大方向,目的还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来引导生产、调节供求、调控进口。 今年两会期间,韩长赋做客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他提到,负责任地说,我们的农产品质量是稳定向好的,质量水平是逐年提高的,优质产品是逐渐增加的。他认为,1%的问题要用100%的努力去解决,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要坚持零容忍。   来源: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