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645号提案的答复

01.07.201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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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民革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第120100645号)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截止2018年末,全省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9833个,比上年增长12.1%。入社农民成员309万户,比上年增加75万户,全省农户入社率达到35.7%。合作内容由简单的购买服务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综合服务,全省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71.6亿元,经营总收入118.6亿元,可分配盈余26.2亿元。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各地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按照省委、省政府“使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与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利益合作关系”的总体要求和有关部署,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工作。截止2018年末,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土地入股、订单收购、劳务输出、扶贫资金量化入股等方式吸纳77.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比上年增2.5倍。通过推广“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方式,设定合理的回报周期和分红制度,让贫困户共享合作社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总体看,近几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但正如贵委在提案中指出的整体质量不高、运行不规范、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贵委有关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制约因素,合力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二、对提案有关建议的回复意见

(一)关于打造合作社深度发展“1+3”模式

1.为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实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精准定位、动态跟踪、定制服务。2016年,农业部开发了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平台(简称新农直报平台),平台综合多种渠道,实行多部门联动,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补贴、培训、营销等服务。2017年以来,我省各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下载安装“新农直报App”,完成身份认证和信息采集,并指导其开展经营动态填报。下步我们将继续推动落实新农直报平台数据管理和应用对接,研究与相关补贴发放和评优等工作相结合的措施。

2.为鼓励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互融发展和带动贫困户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发了《云南省产业扶贫信息统计系统》,组织各地开展了“双绑”行动(农业龙头企业捆绑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捆绑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通过公开发布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需求、合作等基础信息,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互联互通。下步我厅将不断完善系统信息,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资源整合,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更好的助力脱贫攻坚。

3.围绕打造绿色食品牌,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和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积极打造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自主品牌。2018年全省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967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657个,比上年增5.3%。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等多种出资方式,开展了股份合作方面的探索,全省已有1868个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合与合作,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114个。下步我厅将按照“扶优扶强”思路,在产品质量认证、示范创建、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强引导,调动发展积极性,鼓励农民合作社争优争先,做大做强。

(二)关于继续深化推进“三变”改革,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召开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开展了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止2018年底,云南省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组)共计5596个,完成清产核资的村(组)共计6688个;量化资产总额累计87亿元,确认成员身份204.07万人,股金分红4.13亿元。2015年我省承担的第一批国家级改革试点大理市已于2017年10月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经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为优秀。2017年承担的第二批国家级改革试点宜良县、麒麟区、昌宁县3个试点县已整县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改革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当中。

下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继续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途径。一是全面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把握清产核资重点和方法,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数据清查核实任务。二是继续组织抓好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宜良、麒麟、昌宁三个国家级试点县区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推进玉溪市、富民县等开展整市(县)国家级试点工作。三是落实好中央、省级财政资金2022年前扶持5000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感谢贵委对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昕    65749487)